电脑彩票上市之初,兑奖时间只有28天。2009年7月1日,国务院颁布施行了《彩票管理条例》,将兑奖时间延长至60 天。兑奖时间的延长,行业进步的标志。
这或多或少得益于一场彩票官司——
2007 年7 月29 日,在北京打工的安徽民工汪亮解接到老家传来的岳父生病的消息,当即踏上返程火车,而他本人投注的七星彩第07087 期的彩票,就放在北京临时居所的抽屉里。随着28 天兑奖时限的临近,北京体彩中心通过媒体寻找七星彩大奖中奖者,并在截止兑奖日当天,安排专人值班至24 点。奇迹并未发生。
12 天后汪亮解回到北京,看到了相关报道,才意识到自己中了500 万大奖,他立即拿着中奖彩票前往北京体彩中心,但遭到拒兑。汪亮解就此踏上了漫长的诉讼之路。2008 年5 月,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,汪亮解一审败诉;2009 年4 月16 日,汪亮解终审败诉。
汪亮解的遭遇广泛受到同情。整个事件持续了两年,备受媒体关注。此时恰值《彩票管理条例》制订时期。
当前国内采用的是现金投注系统,投注时以钱换票,不记名不挂失;兑奖时拿票换钱,认票不认人,系统的兑奖功能是被动的,等着中奖者上门使用。总不能一直守株待兔,因此才有兑奖时限的规定。有人不禁要问,兑奖时间为什么不能再延长一些呢?
首先,兑奖时间绝非越长越好,60天的兑奖时限执行至今,极少听闻因兑奖时间不足而产生的是是非非,与弃奖相关的官司,也再未发生过。这些情况足以证明当前规则是合理的,是满足购彩者兑奖需求的。
其次,延长兑奖时间对于降低弃奖金额的作用是十分有限的。笔者曾经对“北京36 选7”和“超级大乐透”的部分奖期的兑奖数据进行过分析,兑奖高峰集中出现在开奖后的第2-3 天,然后发生陡降,再之后呈现稳定衰减趋势,绝大多数奖期在兑奖两周后,日兑奖交易下降至个位数,部分奖期甚至在最后一个月是零兑奖。
这些情况说明兑奖时间的延长是无法杜绝弃奖的产生的,甚至不能降低弃奖发生的概率。弃奖数量,取决于游戏销量和开奖频率,销量越高的游戏、开奖频率越慢的游戏,弃奖越多。官方公布的2017 年弃奖金额超过了18 亿。双色球和大乐透是弃奖的重灾区,而且弃小奖的累计金额,远远大于弃大奖的金额。
第三,兑奖时间过长,会降低交易系统的使用效率。兑奖时间越长,交易系统数据库需要保留更多的原始数据。以快开和高频游戏为例,60 天就需要保留上万期的销售数据,数据越多,数据库运行效率就越低,发生故障的可能性就越大,因此不能一味的延长兑奖时间。
至于一些国外彩票机构宣称可以无限期兑奖,这其实是炒作。他们所承诺能无限期兑奖的,是针对极个别未兑奖的大奖彩票。中大奖原本就是小概率事件,延期兑奖的可能性就更微乎其微。况且彩票自身也是有保存期限的,时间一长字迹模糊,也就失去了兑奖的基本条件,因此就当一个噱头,听听而已吧。
即开票的兑奖时间就更长了。《彩票发行销售管理办法》中明确规定“即开型彩票的中奖者,可以自购买之时起兑奖,兑奖的截止日期为该批彩票停止销售之日起的第60 个自然日。逾期不兑奖的视为弃奖。”这就意味着这些即开彩票,销售及兑奖时间已经长达6、7 年,而最后60 天可能再无兑奖。
由于停售手续复杂,停售期较长,导致兑奖时间过长,所以多年来官方几乎从未公布过即开彩票的弃奖情况。2008 年北京奥运即开彩票上市,异常火爆的销售状态催生了一个新行业:一些拾荒者,到网点的即开彩票的垃圾桶中翻找漏兑奖的彩票,据说一个人一天可以有200 元左右的进项。因此即开彩票的弃奖一定客观存在,积攒多年的弃奖,理论上已是个不小的数字了。
以体彩为例,即开彩票通常印制一个超大奖组,分散到不同的省市进行销售,这种情况下形成的弃奖,是比较难统计的。弃奖的钱多年来始终趴在省市彩票中心的账户上,如果没有准确的统计报表,就不能将其作为公益金上缴财政部门。这是即开彩票长期存在的一个老大难问题。
为了维护彩票的公信力,一方面需要彩票机构针对过往的即开彩票,认真核对彩票的弃奖账目,经过审计复核后,向社会公示。另一方面,监管机构需要结合即开彩票的特点,制定更加科学有效的销售兑奖管理办法。